利用“六合彩”詐騙2.3萬余元
導(dǎo)報訊 (通訊員 張理智 記者 蔡力)近日,,漳州市平和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對兩名騙子作出判決,,賴某根和賴某浩皆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2012年6月至7月間,,賴某根,、賴某浩伙同佘某(另案處理),,謊稱自己是香港“六合彩”公司工作人員,撥打外地電話稱可以透露“特碼”,,但是必須收取利潤的50%作為手續(xù)費(fèi),。至2012年7月22日被公安機(jī)關(guān)抓獲時,賴某根,、賴某浩共騙取人民幣2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