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3”故意殺人案告破
近日,由公安部掛牌督辦的“2013·2·3”故意殺人案成功偵破。經過省,、市、縣三級多部門公安民警50多天的日夜奮戰(zhàn),,犯罪嫌疑人林某因涉嫌故意殺人,,于3月24日被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3年2月2日,,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在坂仔水電站的引水渠發(fā)現一部高墜的皮卡車,,現場留有血跡,而車主卻不知所蹤,。經過民警對現場及周圍環(huán)境的仔細搜索和偵查,,辦案民警發(fā)現這不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隨著案件的進一步偵查,,2月3日,,車主周某的尸體在現場附近被發(fā)現,其頭部有一處致命傷,,經法醫(yī)勘驗為槍傷,。
案件發(fā)生后,公安機關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啟動“命案偵破機制”,,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肖進才為總指揮,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陳愛國,、縣公安局局長陳偉強為副總指揮的專案指揮部,,抽調市局指揮情報中心、刑偵,、網安支隊和縣公安局等多部門近100名警力組成專案組,。專案組領導身先士卒,多次帶領辦案民警深入山區(qū),對現場進行反復勘查,。通過重點區(qū)域和重點人員的排查,,專案組開展大量的基礎工作,共走訪15723人,,最終將犯罪嫌疑人林某成功抓獲,。
在審訊過程中,辦案民警發(fā)現,,犯罪嫌疑人林某十分狡猾,,多次欺騙、隱瞞其犯罪經過和藏匿作案工具地點,,致民警三次進山搜索未果,。專案組領導在全面掌握案情及相關細節(jié)的基礎上,耐心細致地向其講解政策,,曉陳利害,,迫于法律的威嚴,犯罪嫌疑人林某最終如實交待其持自制射釘槍搶劫的犯罪經過和作案工具的藏匿地點,,至此本案宣布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