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騙入傳銷 為虎作倀陷囹圄
本報訊(黃從余 柯彩華)本是傳銷受害者,卻為虎作倀,最終走上犯罪道路,。4月10日,經(jīng)長泰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貴州籍男子周某福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
周某福是貴州人,2012年被朋友以打工為由騙來長泰,,結果陷入了非法傳銷組織,。他從一名被害人,到甘心從事非法事業(yè),,再到成為該組織的“業(yè)務主任”,, 并在長泰縣武安鎮(zhèn)出租房設點發(fā)展傳銷活動人員。為了發(fā)展成員壯大組織,,周某福不惜誘騙被害人并扣留他人物品,,控制人身自由,組織人員授課進行“洗腦”等,。一旦被害人同意一起“干事業(yè)”,,就要繳納2800元作為“加盟費”,之后再去騙新人,。2012年9月11日公安機關接到舉報查獲該傳銷窩點,,被害人涂某、張某被解救,,隨后,,周某福也被抓獲歸案。周某福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犯罪,,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