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兩只鵝 賠了六萬五
本報訊(林穎娟)只因兩只鵝的歸屬問題,,一時氣憤傷人賠了65000元。近日,,平和縣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朱某某提起公訴,,法院判處其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 2011年12月26日13時許,,因兩只鵝的所有權問題,朱某某竄至平和縣長樂鄉(xiāng)建三村樂南水庫工棚,,與曾某漢發(fā)生糾紛,,毆打曾某漢致其輕傷。事后,,朱某某多次找曾某漢想要調解,,曾某漢均拒絕。經(jīng)過多次的協(xié)商,,最后朱某某賠償曾某漢人民幣65000元才得以達成和解,。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為了兩只鵝賠了65000元,,得不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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