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平和網》>
> 正文
國務院事故調查報告認定山東保利民爆事故為責任事故
原標題:國務院事故調查報告認定山東保利民爆事故為責任事故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國務院日前作出批復, 同意認定中國保利集團公司山東保利民爆濟南科技有限公司“5·20”特別重大爆炸事故為特別重大責任事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涉嫌犯罪的保利民爆濟南公司董事長馮懷祿等11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濟南市委常委、副市長蘇樹偉等21名責任人分別依規(guī)依紀給予紀律處分,。
今年5月20日10時51分左右,,位于山東省章丘市的保利民爆濟南科技有限公司一生產車間發(fā)生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6600多萬元。
調查認定,,保利民爆濟南公司安全管理混亂且長期違法違規(guī)組織生產,,并弄虛作假規(guī)避監(jiān)管。保利集團等對下屬(控股)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指導不到位,。民爆行業(yè)主管部門履行安全監(jiān)管職責不認真,,監(jiān)管不得力;地方政府“打非治違”工作不深入,、不徹底,。
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將全文公開該起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