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他人 幫討債妄圖牟利
導(dǎo)報訊(記者 林曉琪 通訊員 林麗雨 黃一嬋)為牟取利益,,竟接受委托,,明目張膽控制他人,,采取威脅,、毆打等手段討要欠債,。近日,,漳州平和縣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林某,、馬某,、何某、陸某,、陳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據(jù)了解,平和縣人張某以前在廈門開茶樓,,向林某借了17萬元,。林某委托馬某、何某,、陸某,、陳某四人追索債務(wù),并承諾有抽成,。
2013年5月20日,,林某帶馬某、何某到平和張某的住處,,并提供張某的照片,。7月2日晚,林某打電話給馬某,,稱張某賣地有錢了,,要求找到張某并帶到廈門,稱討到錢后抽成從原來的30%升至50%,。當(dāng)晚,,馬某、何某,、陸某,、陳某駕駛一輛皮卡車從廈門竄至平和縣,經(jīng)長時間跟蹤后,,次日在平和縣霞寨鎮(zhèn)將張某駕駛的轎車堵住,。
何某持扳手、陸某持伸縮棍砸碎車窗,,將張某拖下車,,馬某等四人拿出匕首威脅,、毆打張某,欲將其帶往廈門,。當(dāng)車行駛至文峰鎮(zhèn)時被公安機關(guān)攔截,,張某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