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再啟新一輪樓市調控 青島非當地人限購1套
本報訊(記者朱開云)昨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和青島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等六個部門出臺政策,,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青島市區(qū)購房作出限制。另一個城市南京也在昨天升級了此前的限購政策,,從3月16日起,,南京將高淳、溧水,、六合納入限購范圍,,主城區(qū)戶籍居民限購第三套房。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昨日發(fā)布公告,,自即日起,,在青島市區(qū)范圍(市南區(qū)、市北區(qū)、李滄區(qū),、嶗山區(qū),、黃島區(qū)、城陽區(qū),,包括高新區(qū),,下同)內,非青島戶籍居民限購1套住房,,且需要滿足連續(xù)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對在市區(qū)范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青島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購買住房,。
根據青島發(fā)布的通知,,首次和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購買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通知還對商業(yè)貸款首付比例作出調整。在青島市區(qū)范圍內購買首套住房商業(yè)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購買二套住房商業(yè)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同時,暫停發(fā)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昨日江蘇省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fā)布《關于進一步調整南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通知》規(guī)定,,從3月16日起,,南京將高淳、溧水,、六合納入限購范圍,,暫停向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市戶籍的家庭出售新房或二手房;南京主城區(qū)(不包括高淳區(qū),、溧水區(qū),、六合區(qū))已擁有2套及以上南京戶籍家庭不得購買新房或二手房。這意味著,,南京本地家庭全面限購第三套住房,,非南京居民限購范圍擴大。
此外,,非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房的條件,,升級為3年內在南京連續(xù)2年及以上繳納社保或個稅。而在此前,,非南京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稅證明或社保繳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