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向各縣(市,、區(qū))下達2018年公辦幼兒園建設補助資金3.4億
東南網(wǎng)12月14日訊 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日前發(fā)布通知,,提前下達2018年公辦幼兒園建設項目補助資金,。
2018年原則上安排每個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1個新建公辦幼兒園項目,,23個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原則上增加申報1個項目。項目申報工作待省里研究確定2018年具體項目資金安排及項目數(shù)量后另文通知,,屆時無項目申報的縣(市,、區(qū)),省級將相應追減補助資金,。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列入2018年公辦幼兒園建設補助的項目必須在2018年5月底前開工建設,確保在2018年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各地財政,、教育部門要合理安排省級以上財政專項資金,加快項目建設進度,。
通知要求,,各項目建設單位要遵循基建程序,依法履行報建審批手續(xù),,依法招標選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jiān)理制,、合同管理制,、質(zhì)量監(jiān)督制、竣工驗收制以及廉政責任制,。各地要抓好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必須講求安全和質(zhì)量,確保建設一所,,合格一所,。同時,要做好幼兒園開辦前的教師配備,、教師培訓等相關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