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線上調解平臺 平和法院為果農追回30多萬貨款
東南網漳州8月3日訊(通訊員 周鑫本網記者 林永清)“謝謝你,,許法官!我沒想過打贏官司,,還能如約把貨款要回來,。”近日,,黃先生和代理人來到平和法院,將錦旗交給法官許春福,。
原來,2017年9月至10月期間,,楊某從河南到福建,,向黃先生購買10車蜜柚,價值總計685170元,,楊某在支付了330000元之后,,便以各種理由搪塞,不再支付剩下的355170元,。不得已,,黃先生將楊某告到法院。
經辦的許春福法官拿到案件后,,發(fā)現(xiàn)本案既沒有實名確認的送貨單,、也沒有貨款結算發(fā)票,原告在案件審理期間僅僅上交了一疊聊天記錄截圖和一段未經公證的聊天錄音,。經多方努力,,許法官聯(lián)系上了楊某,楊某表示自己確實欠黃先生30余萬元的貨款,,但是路途遙遠,,不便前來。
既然這樣,許法官想到可以使用線上調解平臺進行調解,。6月8日,,許法官和黃先生在平和法院,楊某在河南,,通過線上調解平臺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楊某同意分6個月分期支付300000元,,每個月10日前支付50000元,。同時,執(zhí)行局提前介入,,楊某在調解當天立即將第1個月需支付的貨款通過銀行匯款給黃某,,第2個月也如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