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召開
6月30日,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召開,,會議通過表決,,決定任命黃永健同志為平和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代理縣長。
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曾民,,副主任江益權(quán),、莊漢土、林慧穎,、蔡云英出席會議,。縣委副書記黃永健,,縣委常委,、常務(wù)副縣長黃榕城,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王毅偉,,縣人民法院院長高長江,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國盛等列席會議,。
會議經(jīng)投票表決,,任命黃永健同志為平和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審議并通過關(guān)于黃永健同志代理平和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wù)的議案;審議并通過關(guān)于接受吳丁順同志辭去平和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wù)請求的議案。
隨后,,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曾民為黃永健頒發(fā)任命書,,黃永健進行憲法宣誓,會議還通過其他人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