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一女子冒領(lǐng)14張銀行卡獲刑一年
東南網(wǎng)-海峽導報10月9日訊(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李昌明)拿著四張別人的身份證,,蔣某辦理了14張儲蓄卡,。昨日,記者從同安區(qū)法院獲悉,,蔣某因此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蔣某今年22歲,被捕前暫住在集美區(qū),。2009年4月15日11時許,,一個名叫“阿伍”的人將四個人的居民身份證交給蔣某及一女子,讓二人為其辦理儲蓄卡,。
隨后,,蔣某就和該女子竄至廈門市翔安區(qū)馬巷鎮(zhèn)、新店鎮(zhèn)以及同安區(qū)大同街道等地,,在四家銀行的多個網(wǎng)點冒用上述四人名義,,辦理了14張儲蓄卡。4月15日下午,,在同安區(qū)大同街道朝元村洋坂路口,,蔣某攜帶辦理的14張儲蓄卡被巡邏民警查獲。
法官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guī)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shù)量較大的”,就構(gòu)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因此判處蔣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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