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下月推出救助基金 為交通事故傷者墊付醫(yī)藥費
常海軍 攝(資料圖片)
發(fā)生車禍后,因湊不齊醫(yī)藥費,得不到及時救助,,本報曾多次報道過此類事件。
發(fā)生交通事故以后,,因為沒有錢,,傷者進不了醫(yī)院的悲劇下個月起再也不會在廈門發(fā)生了。廈門市將推出一項救助基金,,為傷者墊付醫(yī)藥費,。
商報訊(記者 陳曉東 通訊員 孔慶任)發(fā)生交通事故以后,因為沒有錢,、傷者進不了醫(yī)院的悲劇下個月起再也不會在廈門發(fā)生了,。記者昨日從市財政局了解到,《廈門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下月開始執(zhí)行,,發(fā)生交通事故以后,,“應急救命錢”可由救助基金預墊72小時。
新規(guī)11月1日實施
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昨日介紹,,廈門市財政局從2007年就著手研究相關問題,,并會同廈門市相關部門草擬了本次出臺的“暫行辦法”,即將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比全國暫行辦法的實施時間提早了2個月,。
“應急救命錢”7個來源
據(jù)介紹,新規(guī)提及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是指符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三種情形下,,且受害人和肇事者無力承擔搶救費用或者喪葬費用的,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搶救費用進行墊付以及對生活特別困難的受害人或者家屬進行救助的社會專項基金,。
廈門市的“暫行辦法”規(guī)定了7種渠道籌集“應急救命錢”:一是按照交強險保險費的1%提取的資金;二是市財政預算安排的補助資金,;三是對未按照規(guī)定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的罰款,;四是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shù)馁Y金;五是救助基金孳息,;六是社會各界捐贈的資金,;七是其他資金。
“救助基金的主要來源———按照交強險保險費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資金,?!边@位負責人說,“國家暫行辦法里未予以明確交強險保險費提取比例,,而廈門市的暫行辦法將其明確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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