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被辭稱體形不符老板喜好
本報訊 (記者 王殿學)“公司辭退我的真實原因是老板不喜歡我的體形,。”日前在房山法院,,被房山一公司辭退的劉女士對法官說,。此前,公司稱劉女士違反公司著裝規(guī)定,,將其解聘,。
今年6月29日,25歲的劉女士與房山一公司簽訂了3個月的試用合同,,并開始工作,。一周后,公司稱劉女士違反公司的著裝規(guī)定,,將其解聘,。后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該公司沒有證據(jù)證明劉女士違反了著裝規(guī)定,裁決公司賠償劉女士一周的工資300余元,,并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1050元,。
該公司隨后將劉女士訴至房山法院,稱劉女士不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公司的行為符合法律規(guī)定,,請求法院判決公司不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庭審時,,劉女士堅持稱自己沒有違反公司任何的紀律,,而且工作表現(xiàn)出色,被辭退的真實原因是自己的體形不符合公司老板的個人審美情趣,。
劉女士對法官說,,公司沒有給她解聘通知書,而是單位的一名主管口頭告訴她的,,這位主管當時說老板不喜歡她的體形,,并說老板喜歡小巧玲瓏的體形,不喜歡人高馬大的體形,。
房山法院將擇日宣判,。
上一篇:中共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今天閉幕
下一篇:乞丐白天行乞晚上寫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