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興國越獄案定性為暴動越獄
本報訊 (記者楊萬國)10月30日凌晨從江西贛州興國縣看守所脫逃的8名在押人員,,目前還有馬志強一人在逃,。11月20日,,公安部發(fā)布B級通緝令全國通緝馬志強,。興國縣政法委負責人昨日表示,,目前越獄事件責任已明晰,,公安機關正對抓回的7人重新進行立案偵查,,然后移交檢察機關重新起訴,。目前,興國縣看守所所長劉某某已經(jīng)被免職,、逮捕,,關押在鄰縣一看守所。
該縣公安局一負責人昨日表示,,該越獄案已定性為“暴動越獄”,。他介紹,按照法律,,“暴動越獄”是在“組織越獄”的基礎上,,使用暴力手段,聚眾逃跑的行為,。包括毆打,、殺害監(jiān)管人員或警衛(wèi)人員。興國縣這次越獄暴力手段捆綁制服獄警劉唐湖,,造成其受傷,。因此定性為“暴動越獄”。20日公安部的通緝令上,,此案也被稱為“暴動越獄”,。
昨日,正在贛州市委黨校學習的興國縣政法委書記成德龍表示,越獄案發(fā)生后,,所長劉某某已被免職,。
“被逮捕了!”該縣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因為劉某某不能關在過去自己領導的興國縣看守所,,目前被關押在鄰縣的一個看守所。且是“單獨關押,,有什么需要給予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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