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青年3500元賣掉女友獲刑3年
本報濰坊1月3日訊 濰坊一18歲的青年王某因缺錢與同伙合謀將自己的女友賣掉,。近日,王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黑龍江18歲的打工青年王某在淄博認識了女友趙某,。2007年5月份,他想回東北老家卻手頭沒錢,。一天,,他與一老鄉(xiāng)碰到了一起,兩人一商量,,決定將趙某賣掉來賺點錢,。隨后,兩人找到了濰坊本地人張某,,通過其聯(lián)系到了買主,。不久后,王某等人把趙某騙到了青州,,并以3500元的價格將其賣掉,。
得到錢的王某等人開車來到濰州劇場附近時,因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恰巧被巡邏民警看見,。民警上前詢問事由,無意間發(fā)現(xiàn)王某手中拿著一張女性身份證,。因被質(zhì)問時王某等人神態(tài)可疑,,被巡邏民警帶到了公安機關(guān)。經(jīng)過審問,,心虛的王某交代了自己將女友賣到青州的過程,。隨后趙某被公安人員解救。(記者 張 焜 通訊員 劉楠 石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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