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甕安縣委書記,、縣長被免職
貴州繼續(xù)嚴肅追究甕安“6·28”事件干部責任,,貴州省委和黔南州委4日對甕安縣黨政主要負責人作出調整決定,縣委書記王勤,、縣長王海平被免職,。
同時,貴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分別作出決定,,任命龍長春為中共黔南州委委員、常委,、中共甕安縣委委員,、常委、書記,,免去其中共銅仁地委委員職務,,提請省人民政府免去其銅仁地區(qū)行政公署副專員職務;謝曉東為中共甕安縣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提請甕安縣人大常委會任命其為縣人民政府縣長,。
王勤被免去中共甕安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王海平被免去中共甕安縣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提請甕安縣人大常委會免去其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
此前,,甕安縣公安局原政委和局長已被免職,新任政委和局長已于4日就職,。
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在日前召開的甕安“6·28”事件階段性處置情況匯報會上指出,,甕安“6·28”突發(fā)事件,直接導火索是女中學生的死因爭議,;但背后深層次原因是當?shù)卦诘V產資源開發(fā),、移民安置、建筑拆遷等工作中,,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屢有發(fā)生,。而在處置這些矛盾糾紛和群體事件過程中,一些干部作風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甚至隨意動用警力。對此,,甕安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和有關部門的領導干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6月28日下午至29日凌晨,,貴州省甕安縣部分群眾因對一名女學生死因鑒定結果不滿,聚集到縣政府和縣公安局,,引發(fā)大規(guī)模人群聚集圍堵政府部門和少數(shù)不法分子打砸搶燒突發(fā)事件,,縣公安局、縣委和縣政府大樓等多間房屋被毀,,數(shù)十臺車輛被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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