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報析群體事件頻發(fā)原因:干部出錯不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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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貴州省甕安縣發(fā)生一起大規(guī)模群體性事件。引發(fā)這一事件的重要原因,,是少數(shù)領導干部不負責任、工作不力,致使小問題釀成大事件。目前,,貴州省委已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和相關人員作出嚴肅處理。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們,,必須把從嚴治黨的要求體現(xiàn)在干部管理上,,對干部嚴格管理、嚴格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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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治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的重要保證。從嚴治黨,,首先要體現(xiàn)在干部管理上,,對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一定要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jiān)督,。“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來”。大量事實說明,,把從嚴管理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這個關鍵抓住了,、抓好了,才能在下級,、在基層,、在群眾中有說服力,才能帶動從嚴治黨方針的全面貫徹落實?,F(xiàn)在有些地方干部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甚至干部在工作中出現(xiàn)重大偏差,、作風上出現(xiàn)嚴重問題,,也很少批評教育,很少追究責任,。一段時間以來,,有些地方之所以事故頻發(fā),有的小事釀成大事,就與治黨不嚴,、對干部疏于教育管理有直接關系,。
對干部從嚴管理,就要做到有職者必須忠于職守,、有權(quán)者必須秉公用權(quán),、有責者必須嚴格問責。對領導干部來說,,職,、權(quán)、責是統(tǒng)一的,,有權(quán)必有責,,不能只當官不履職、不負責,。要通過嚴格管理,,促進和監(jiān)督干部正確履職、秉公用權(quán),、認真負責,,否則就容易出現(xiàn)庸官、太平官乃至貪官,。干部管理之所以失之于寬,,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消極吸取“文革”殘酷斗爭,、無情打擊的教訓,,矯枉過正;有的是好人主義作怪,怕得罪人,、怕丟選票;有的是把對有問題干部的講情開脫,、包庇縱容,當作是敢于擔當,、愛護干部,,等等。這些都是錯誤的,,必須加以糾正,。從嚴管理干部,不僅事關黨的事業(yè)發(fā)展和人民的利益,,也是對干部真正的關心愛護,。嚴是愛,寬是害,。各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對干部的管理必須嚴起來,,對領導干部要比普通黨員提出更嚴格的要求,。對不稱職的干部要及時調(diào)整,對以權(quán)謀私的干部要及時查處,,對不負責任的干部要及時追究,。這樣才能形成一個職權(quán)責相一致,人人向黨和人民負責,,人人忠于職守,、守土有責的局面。
對干部嚴格管理,,要落實到制度上,。堅持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述職述廉,、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嚴格執(zhí)行誡勉談話和函詢制度,,把從嚴管理的要求貫穿于干部日常管理的全過程,。根據(jù)平時了解、群眾反映和巡視中掌握的情況,,對干部出現(xiàn)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嚴肅批評,,防患于未然,。堅持民主評議干部制度,滿意率達不到2/3的,,要進行調(diào)整,。嚴格執(zhí)行干部辭職制度,堅持實行問責制,,對那些工作不力,、作風不好,、群眾不滿意的干部,,要堅決調(diào)整下來。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提拔重用那些敢于負責,、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堅決不用那些不講原則,、不負責任,、不干實事的干部,,真正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人民日報 仲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