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凌晨拉電閘破門而入強奸同租房客終審被判4年
看見同在一棟民房租住的女房客體態(tài)豐滿并獨自一人在家,,便心生歹意,,在凌晨時分將整層樓的電閘關掉,并用身體強行將女房客家的房門擠開,,將其奸淫,。12月29日,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終審審理了該起強奸案,,駁回上訴人盧紅生的上訴,,維持原判。
原審法院查明,,被告人盧紅生與被害人全某某同在一民房
租房住,。2008年7月9日凌晨2時許,被告人盧紅生將五樓的電匣關掉,,然后用身體強行將租住于五樓的被害人全某某的房門擠開,,進入全某某室內(nèi),用手撫摸全某某身體,。被害人全某某驚醒后大叫,,被告人盧紅生隨手拿起茶幾上的水果刀威脅被害人并不許其亂叫,隨后向被害人全某某傾訴愛慕之情且不停地用手撫摸被害人,。期間,,被害人試圖逃脫但未成功,后被被告人盧紅生奸淫,。
一審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盧紅生有期徒刑四年,,判決后盧紅生提出上訴,其與被害人全某某是鄰居,,雙方熟悉,,彼此有好感,自己與全某某發(fā)生性關系,,并未違背全某某意志,,其不構成強奸罪,請求改判其無罪。
經(jīng)查,,上訴人盧紅生與被害人全某某事前并不熟悉,,當盧紅生闖進全某某房間看見全某某的名片時,才知被害人姓名,。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上訴人盧紅生的上訴理由不成立。
二審法院遂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李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