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廉江政協(xié)原副主席被害案宣判
據(jù)新華社電 (記者孔博)廣東省廉江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廉江中學原校長黃兆巒被害致死一案,,4月29日一審宣判。主犯陳軍,、阮馭銘,、李忠言分別被判處死刑、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和無期徒刑,,從犯陳丕星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法院查明,2008年10月初的一天晚上,,陳軍對阮馭銘,、李忠言二人稱,他送了一筆錢給黃兆巒,,想請黃幫忙辦件事,,但黃收錢后遲遲不辦事,遂想叫阮,、李二人持刀去教訓一下黃,。
2008年10月20日,當黃兆巒與其女兒從家中走出行至同心路口時,,阮,、李先后持刀沖出。阮馭銘捅中黃兆巒左大腿兩刀,、右大腿一刀,,李忠言捅中黃兆巒右大腿兩刀。黃兆巒中刀倒地,,后經(jīng)送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李、阮二人刺傷黃兆巒后,坐上負責接應的陳丕星的摩托車逃竄,。
對于陳軍所稱送了黃兆巒2萬元,,法院認為目前事實證據(jù)不足,不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