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交車爆炸案26日開審可能當庭宣判
本報訊 (記者劉曉星)發(fā)生在2008年8月21日的125路公交車爆炸案今日將在海珠區(qū)法院繼續(xù)開庭審理,。據悉,,再度開庭主要是對黃新的精神鑒定進行質證,,并有可能當庭宣判,。
此案于今年1月13日首次開庭,。據指控,,黃新因諸事不順,為發(fā)泄其對社會的不滿和威脅某報透露六合彩特碼,于2008年8月21日15時許將一個帶定時器的爆炸裝置放入125路公交車的左后輪處座位下,。16時許,,當公交車行駛至海珠區(qū)燕翔路段時,爆炸裝置發(fā)生爆炸,,車板被炸開一個洞,。雖然車上司機及唯一乘客均無受傷,但其行為仍構成爆炸罪,。在此前的庭審中,,黃新的辯護律師認為其可能患上精神病,堅持申請精神病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