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和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漳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漳委辦發(fā)[2006]24號)文件精神,,2016年8月份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全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332名。其中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擇優(yōu)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39名,,有關(guān)事項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0年7月20日至1998年7月19日期間出生),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職位條件一覽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6、具備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名方式和要求
報名時間及方式: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于7月26日8:00—8月2日17:00登錄漳州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網(wǎng),,提交個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shù)碼證件照(jpg格式,,規(guī)格200K以下)。報名系統(tǒng)將于8月2日17:00自動關(guān)閉。
三,、考試方式及時間:
考試采用告試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初定于2016年8月27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平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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