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報告指出:一些中介組織正在淪為腐敗中介
近年來,隨著中介組織的迅速發(fā)展和大量行政尋租與商業(yè)賄賂等腐敗借助中介之手來實施,,我國社會中介組織腐敗現(xiàn)象正日益嚴重,。這是中國青年報記者日前從中國社會科學院獨家獲得的報告《社會中介組織的腐敗狀況與治理對策研究》中的重要結論,。報告撰寫者、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林躍勤還強調,,在我國商業(yè)賄賂,、政府官員的尋租腐敗等日益嚴重的賄賂腐敗鏈條中,中介組織的影子越來越多,,社會中介組織參與和引發(fā)尋租腐敗的狀況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社會中介組織的腐敗狀況與治理對策研究》是社科院廉政研究協(xié)調領導小組的課題之一,從2005年開始,,該領導小組每年都會組織一系列貼近現(xiàn)實的廉政建設課題,。
中介腐敗三大行為:行賄、洗錢,、侵吞國有資產
報告認為,,在各種貪污腐敗案件當中,,利用會計師、評估師,、行業(yè)協(xié)會等中介組織出具審計報告,、財務資料、評估報告等文書的合法性,,掩飾其貪污腐敗等非法行為,,以圖蒙混過關、實現(xiàn)非法利益,,是一些官員尋租腐敗的慣常做法,。報告將現(xiàn)階段我國中介組織腐敗的行為主要歸納為三大類,行賄及幫助行賄,、洗錢和參與侵吞國有資產,,損害股東和消費者權益。
一些中介機構為實現(xiàn)其客戶委托的事項而直接或者介紹利害關系人向政府官員提供金錢,、有價證券等其他財產或獲利機會,,如送官員金錢、高爾夫會員證,、送房子,、汽車、替官員升遷買官,、給其孩子出國留學提供費用,。在電信設備、醫(yī)療設備等巨額采購項目中,,一些大型公司經常通過公關公司,、會務公司等中介組織運作,支付它們巨額“咨詢費”,、“業(yè)務費”,,再按約定比例由這些中介公司送給客戶(官員)。在政府采購,、招投標活動中,、走私罰沒物品、查封物品的拍賣等中介活動過程中,,為獲取政府或其他國家機關的委托,,拍賣行或者招投標機構等中介組織向政府、司法機關主管領導或經辦人員行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為保證案件勝訴,,直接向法官行賄或者介紹、安排案件當事人向法官或者法院相關領導行賄,。
報告稱,,一些中介組織正在淪為洗錢的技術智囊和實際操盤手,。報告撰寫者林躍勤博士表示,洗錢是一個復雜和隱秘的過程,,貪污腐敗分子需要制造出一系列表面合法的合同,、票證及相關產權文書來掩蓋其財產來源的非法性,并需要正常賬戶等來完成非法財產的漂洗和轉換過程,,而這一過程的完成,,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提供智力咨詢服務的中介機構介入,并為其提供幫助才能完成,。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統(tǒng)計數(shù)字,,中國每年洗錢數(shù)量高達2000~3000億元人民幣,其中相當一部分是貪污腐敗分子伙同中介機構共同“漂洗”出來的,。
報告還特別指出,,近年來,財務,、審計和評估類型的中介公司抱著“收人錢財,,給人方便”的態(tài)度做財務審計,通過做假賬,、假評估、假審計等幫助腐敗分子貪污國有資產和股東權益的腐敗行為正愈演愈烈,。
一方面,,在企業(yè)改制過程中,中介組織通過虛假評估等參與蠶食國有資產,。在國有企業(yè)的清算,、破產、出售,、兼并收購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過程中,會計師,、評估師,、律師及投資從業(yè)人員發(fā)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國有企業(yè)有形和無形資產,、土地,、設備等價值評估過程中,中介機構在企業(yè)領導暗示或要求下,,往往首先將國有資產由高評低,,使國有資產轉為貪污腐敗分子的私有財產,再通過資產評估將已經被嚴重低估和轉化為私有財產的資產做出高估,,以騙取銀行巨額貸款,,空手套白狼,。近年來,各地被發(fā)現(xiàn)的企業(yè)所有制改革過程中大量國有資產流失或被侵吞案件的背后,,幾乎都有中介組織的黑手,。
另一方面,中介組織為不合格企業(yè)“包裝”上市,,侵吞股東權益,。自上世紀90年代初以來,不合條件的眾多企業(yè)被“包裝”上市,,以及上市公司虛假信息披露,,坑害股東和國家,其背后無不是企業(yè)領導層,、中介機構和證券監(jiān)管機構聯(lián)手作案的“杰作”,。銀廣夏虛構利潤行騙、鄭百文年報造假,、藍田股份和科龍股份造假等社會影響巨大的上市公司欺詐案件背后,,均有負有審計責任的注冊會計師幫助作假。
此外,,中介組織在建設工程招標和政府采購中也常常成為違規(guī)謀取暴利的重要幫手,。招標、采購代理機構等中介組織通過勾結承包商,、供應商與業(yè)主單位領導,,招標采購代理機構、管理監(jiān)督機構,、采購單位有關人員惡意串通,,搞假招標,甚至操縱整個招投標過程,,侵占國家和單位資金,。部分監(jiān)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中介機構唯利是圖,,在招投標中搞假投標、串標,、圍標,。如在一些工程、采購項目招投標過程中,,表面上招標方均有一套復雜的決策監(jiān)督程序,,并由決策委員會集體決定,評標專家一般只會在公布結果前24小時從人才庫中抽出。雖然名單確定后,,這些評委會被封閉起來,。但實際上,名單出來后,,招標代理機構等利益方馬上就能獲得內部人通報,,并分頭進行最后24小時緊急公關和“指導”奪標。這在業(yè)內被稱為“24小時工程”,。
<!--page_info=2_1_1544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