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超12萬須自報個稅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規(guī)定,,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自行納稅申報,。但具體何種情況下納稅人應自行申報?年收入都包括哪些,?具體的申報方法是什么,?這些問題終于有了答案。
昨天,,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明確年收入在12萬元以上、在兩處取得工資等五種情況的納稅人須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自行申報的方式有網上申報或郵寄申報,,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申報,。
“12萬”扣稅仍須申報
《辦法》明確了納稅人須向稅務機關進行自行申報的5種情形,即: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5.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辦法》規(guī)定,,符合第一種情形的納稅人,不論其平常取得的應納稅所得,,是否已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或是納稅人自己已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納稅過,年度終了后三個月,,都應當再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年所得”包括11項
《辦法》明確,申報的“年所得”包含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11個應稅所得項目,,即: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三費一金”不算在內
《辦法》規(guī)定,根據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有三項收入不算在年所得之中,,一是個人所得稅法中規(guī)定的免稅所得,二是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可以免稅的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
此外,,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也不算在年所得中,。
每年1至3月申報個稅
從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也就是說,,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的任何一天,,納稅人均可辦理納稅申報。以今年為例,,2006年年所得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應該在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未申報個稅將被罰款
《辦法》規(guī)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如果沒有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納稅申報,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一方面,,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如果納稅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即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另一方面,按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如果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因此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昨天,,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明確年收入在12萬元以上、在兩處取得工資等五種情況的納稅人須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自行申報的方式有網上申報或郵寄申報,,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申報,。
“12萬”扣稅仍須申報
《辦法》明確了納稅人須向稅務機關進行自行申報的5種情形,即: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5.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辦法》規(guī)定,,符合第一種情形的納稅人,不論其平常取得的應納稅所得,,是否已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或是納稅人自己已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納稅過,年度終了后三個月,,都應當再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年所得”包括11項
《辦法》明確,申報的“年所得”包含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11個應稅所得項目,,即: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三費一金”不算在內
《辦法》規(guī)定,根據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有三項收入不算在年所得之中,,一是個人所得稅法中規(guī)定的免稅所得,二是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可以免稅的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
此外,,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也不算在年所得中,。
每年1至3月申報個稅
從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也就是說,,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的任何一天,,納稅人均可辦理納稅申報。以今年為例,,2006年年所得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應該在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未申報個稅將被罰款
《辦法》規(guī)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如果沒有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納稅申報,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一方面,,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如果納稅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即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另一方面,按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如果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因此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